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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倍受戏迷朋友关注的马兰博客先后刊发与转载了一系列文章,比如:“可以起诉丁普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乔本) ”、“马兰的高尚人品(山东淮坊演出公司:陈其新)”、“安徽某些人挑起“马兰事件”的原因”、“安徽的奇耻大辱(安徽省剧协:柏寿)”、“那些小报也该醒醒了(北京市文联:周汉俊)”、“敬告郭金龙书记(中国传媒大学:王琪)”、“请问蒋建国院长(安徽大学教授:李企明) ”、““姐夫”有话(转自余秋雨博客)”、“马兰离开安徽的真相——马兰观众联谊会顾问王涛律师发表谈话”等等。
然而,马兰博客最后发表了一篇“金克林先生声明”,大意是马兰、余秋雨老师从来没有针对别人发表过意见,他们长期以来过着“不订报、不上网、不扎堆、不争论”的安静生活,请勿打扰。
戏迷乙认为,既然不愿受打扰,又是由别人操纵博客,他们就应该立即关闭个人博客,或者将博客改与实际作者相符的名字,以免误导大众,招蜂引蝶,甚至引火烧身。为什么呢?
1、博客玩家都是现代传播技术的使用者,传播内容的制造者或者提供者。
众所周知,从1994年贾斯丁·霍尔发布的“网上日记”开始,博客(Blog)已经成为继Email、BBS之后又一流行的网络交流方式。博客貌似写给自己看,更是写给公共大众看的。一旦成为博客,您将相当于拥有自己的杂志、电台、电视台,可以随心所欲表达和记录自己。换句话说,博客不仅是信息的归宿,更是源头,同时又是中间站。在这个意义上,每个博客玩家都是现代传播技术的使用者,传播内容的制造者或者提供者。(上海政法学院汤啸天语)。
2、名人博客肩负着更重大的社会责任。
特别是,当博客遭遇名人时,博客对于名人的言论起到了越来越超乎寻常的推波助澜作用!比如三一执行总裁向文波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m/xwb)竟然能影响股市行情。因此,我们不得不特别关注名人博客的传播效应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责任问题。
3、名人博客问题丛生
记得成都有一位王潇记者曾经以《精英挤兑草根?博客成大腕名利新秀场!http://www.techweb.com.cn/news/2005-11-11/27195.shtml》为题发表过文章,其中列举了名人博客是注水猪肉?和 冒名者兴风作浪!等名人博客存在的毛病。
注水猪肉论是指,一些名人的博客里面除了一些以往作品的选登,就是转贴新闻报道或者他人文章。没有新鲜原创的文字,更缺乏交流与互动。因此,记者指出:很多名人博客是注水猪肉!
冒名现象也不鲜见。去年11月初,曾有一个署名为贾平凹的博客出现,连余华、陈村等人都受骗上当。后来,贾平凹为了端正视听不得不紧急辟谣说自己不会上网。
无独有偶,安徽黄梅戏界的黄新德老师也有被冒名的遭遇,得悉实情后他立即在媒体公开表示博客非本人所开,以免误导他人。有关详情可参见新安晚报首席记者章玉政的文章《“黄新德的幕后”博客非本人所开;网站表示无法监控“以别人名义开博客”》http://www.ahjx.cn/Html/mtbd/144137210.html。
因此,既然马兰和余秋雨老师均称没有时间上网管理博客,也不赞同别人贴入博客的具体内容,更苦于庸人打扰,戏迷乙建议他们立即关闭个人博客,或者将博客改与实际管理者相符的名字,以免误导大众,招蜂引蝶,甚至引火烧身。
当然,如果马兰和余秋雨老师明确授权马兰观众联谊会和金克林先生代表马兰和余秋雨老师管理各自的博客,从而明确认同博客中正式发表和转载的内容,甚至最好多拨冗奉献一些新鲜原创的文字,就表明两位的个人博客挂羊头卖羊肉,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了。
(本文由网友[heial666]2006-8-30 15:29:35发表于中国秦腔网-中国戏曲论坛,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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